預防突襲大量解雇 維持基金穩定運作 溝通輔導周全修法 保障勞權創造三贏
-今日(2017/12/14),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邀請勞動部林美珠部長、內政部營建署以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等相關部會同仁,對於《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》調整丁類審查標準、如何加強防範工安意外及減少職災黑數等議題進行報告,並排案審查勞基法修正草案。
-詢答時,邱泰源委員理事長首先針對近期新聞,突襲性大量解僱可能產生的傷害,如去年的公司解散和今年的關廠,經常都是無預警的突襲,影響上百至上千位勞工,讓勞工承受很大的影響,從個人身心、家庭經濟到社會的再就業困境,政府應加強研議規範。邱委員說明,現行雖然有勞基法第11條及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4條,規範雇主的解雇條件及大量解雇前應向勞工踐行預告程序,然而,邱委員認為政府應做到有效「預防」突襲性大量解僱及其降低傷害,才是最好的勞工權益保障。爰此,邱委員要求相關部會檢討執法強度及修法必要,以達到有效預警的機制,也請勞動部提供近年大量解雇數據及後續處理狀況,國會辦公室將持續追蹤。
-接著,邱委員對於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的運作狀況表示擔心。由於會發生歇業等問題的事業單位,通常本身就有債權或財務不良的問題,邱委員擔心基金的財務狀況,是否會因為追討成效不彰和呆帳連年成長而受影響,將無法保障勞工受償工資及資遣費等權益。勞保局局長說明,相關款項都有積極的追討,106年度已追討回4億元,成效不錯,會努力維持基金穩定,保障勞工權益。
-最後,邱委員對於開放學校特約職護的問題請教職安署,依據新制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3條,本須「僱用」職護之學校如已配置校護,可改以「特約」方式辦理。修法後是否會影響學校勞工的健康照護,以及現任職護的工作權?以及職安署是否有考慮到醫療機構的護理人力,該如何兼顧護病比等問題,邱委員要求職安署再與相關團體溝通,避免勞資及健康的三輸局面。